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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发现,国家胰岛素上限不会增加使用

限额实施前的资格和自付费用限制了政策的有效性

在一项史无前例的研究中,由科罗拉多大学安舒茨医学院(University of Colorado Anschutz Medical Campus)领导的一组研究人员评估了各州、支付者和不同时期的州级胰岛素自付费用的影响。研究小组发现,对1型糖尿病患者或使用胰岛素治疗2型糖尿病患者来说,州级胰岛素自付费用上限并没有显著增加胰岛素索赔。研究结果可能有助于为政策提供信息,旨在更好地向胰岛素负担能力差的患者提供有成本限制的胰岛素。

大约四分之一使用胰岛素治疗糖尿病的患者报告由于成本负担而使用不足,这是国家强制限制寻求缓解的问题。今天发表在《健康事务》杂志上的这项研究,评估了这些上限为依赖胰岛素治疗糖尿病的患者提供胰岛素的有效性。

“我们发现,这些上限并没有导致胰岛素使用量的显著增加。这在一定程度上是由于这些上限的重点是受州一级监督的商业保险覆盖范围的患者,”科罗拉多大学斯卡格斯药学和制药科学学院助理教授、该研究的主要作者凯利E.安德森博士说。“即使在实施上限之前,大多数受上限限制的患者已经支付了低于上限金额的自付费用。”

研究人员使用差异中的差异设计来评估超过33,000名1型或使用胰岛素的2型糖尿病患者的自付费用和胰岛素使用情况,这些患者在有和没有自付上限计划的州登记了商业保险计划。结果不仅表明,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上限并没有增加胰岛素的利用率,而且即使是最慷慨的上限(25 - 35美元)也没有得到有效利用,部分原因是大多数商业参保者支付的自付费用低于规定的上限。

安德森说,这些研究结果有助于制定更有效的政策。安德森说:“当前政府正提议在全国范围内扩大商业市场外的上限,这将有利于更好地评估哪些人群在胰岛素负担能力方面最困难。”奥巴马政府限制了医疗保险受益人的胰岛素自付费用。将额外的上限集中在那些难以负担胰岛素的患者身上,比如没有保险的人或那些参加高免赔额健康计划的人,可能比在全国范围内为所有商业参保者设定上限更有益。

“此外,扩大上限政策,包括通常更昂贵的其他类别的药物,如glp -1和sglt -2,可以帮助提高更多患者的负担能力。虽然大多数1型糖尿病患者使用胰岛素来控制血糖,但只有20-30%的2型糖尿病患者这样做,考虑其他管理工具可以显着增加这些政策所服务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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