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管理办公室(Office of Personnel Management)周四敲定了新规定,旨在确保临时晋升的联邦工作人员在任职期间获得适当的薪酬。
联邦人力资源法规要求,如果机构想暂时提升员工或以其他方式将其调至更高级别的职位超过120天,则必须通过竞争性招聘和晋升程序。
但20年来,联邦雇员工会表示,这一规定一直被错误地用来使那些暂时被派往更高级别工作但却被拒绝相应加薪的雇员变得困难。人事管理局2004年的一份咨询意见称,当工会通过联邦劳动关系管理局(Federal Labor Relations Authority)或仲裁机构寻求对细节不合理的工人的补偿时,只能收回谈判单位雇员在临时晋升的头120天内欠下的更高级别工资。
2022年,美国财政部雇员工会要求人事管理局修改规定,以确保在这种情况下,雇员可以获得临时晋升所花费的全部时间的补发工资。他们认为,现行规定有效地激励了各机构藐视临时晋升和竞争性选拔规则,因为它将潜在损失限制在120天的加薪范围内。
去年12月,人事管理局表示同意,并提出了新的规定,规定如果FLRA、独立仲裁员或其他“裁决机构”发现某机构暂时提拔员工而没有提供相应的加薪,该员工有权在其任职期间获得补发工资。它还澄清说,这也适用于非议价单位的雇员,尽管不包括政府例外服务的成员。
人事管理局周四在《联邦公报》(Federal Register)上公布了一项最终规定,最终确定了这些变化,其中只进行了小幅修改,特别是详细说明了非工会联邦工作人员必须通过哪些途径对据称不适当的临时晋升提出异议。
“根据与集体谈判协议程序无关的裁决机构或法院的最终命令,这一监管变化也适用于任何雇员,包括非谈判单位的雇员,”该规则规定。例如,员工可以向平等就业机会委员会(Equal Employment Opportunity Commission)投诉,称在超过120天的临时晋升方面存在歧视。最后,如前所述,这仅限于员工符合OPM条例规定的资格和时间要求,但该机构没有使用竞争程序就进行了分配。”
新规定将于8月26日生效。人事管理局负责劳动力政策和创新的副主任维罗妮卡·辛顿(Veronica Hinton)在给各机构人力资源主管的一份备忘录中,试图向各机构保证,新规定只适用于某些情况,并提供了有关该问题的常见问题解答。
“一家机构可能会将竞争性服务部门的雇员安排到竞争性服务部门或例外服务部门的职位上,”一个回答说。换句话说,人事管理部门的规定并不总是要求有时间限制的晋升细节到更高级别的职责。可能还有其他要求,比如集体谈判协议,要求机构有义务暂时提升员工。”
该文件还建议,如果一个机构知道填补一个空缺职位至少需要120天的时间,或者预计一个临时细节将超过120天的限制,那么它应该在一开始就采用竞争性选拔程序,这“应该为机构提供必要的时间来永久填补该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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