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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的银行、电信公司可能会要求对诈骗受害者进行赔偿

新加坡-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和信息通信媒体发展管理局(IMDA)发布了一份联合咨询文件,提出了网络钓鱼诈骗的共同责任框架(SRF)。

SRF指定金融机构(fi)和电信公司(telcos)的相关职责,以减轻网络钓鱼诈骗,并要求在违反这些职责的情况下向受影响的诈骗受害者支付费用。

“SRF通过指定上游反诈骗义务来分配共同责任,金融机构和电信公司必须遵守。违反职责将导致向受影响的骗局受害者支付款项,”MAS副总经理(金融监管)Ho Hern Shin在今天的一份声明中说。

她说,这激励了生态系统各方保持警惕,以维护电子支付的安全。

SRF包括金融机构和电信公司,前者作为防止因诈骗而导致的资金外流的看门人发挥着关键作用,后者作为短信的基础设施提供商发挥支持作用,短信被金融机构用作官方通信渠道。

在当今流行的诈骗类型中,导致未经授权交易的数字诈骗尤其令人担忧。

因此,对由哪一方承担损失责任的考虑是基于“瀑布法”。

如果金融机构未能履行各自的订明职责,预计它们将承担全部损失,其次是电信公司。

与此同时,IMDA副总裁(连接、发展和监管)Aileen Chia表示,该机构已与电信公司密切合作,实施多层次的方法,以防止通过电话和短信进行诈骗。

他说:“在二零二三年一月推行的强制性短讯发送人身份证登记制度等措施,令诈骗短讯个案在三个月内大幅减少百分之七十。”

“将电信公司作为支持基础设施提供商纳入SRF有助于加强反诈骗生态系统,”Chia说。

MAS和IMDA邀请有兴趣的各方在2023年12月20日前提交他们对提案的评论。——马来西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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