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今年1月至11月期间,共有710起18岁以下儿童失踪的报告。
武吉阿曼的性、妇女和儿童调查部门(D11)首席助理主任助理专员Siti Kamsiah Hassan说,其中634人已被发现,占89.3%。
她说,仍有76名儿童失踪。
根据对案件的分析和研究,警方从统计数据中发现,造成儿童失踪的原因可分为六类。
“首先,离家出走(类别)。据报道,儿童和青少年这样做的主要原因是他们想摆脱家庭或监护人。
“离家出走是最常见的失踪原因,占所有案件的82.26%,”她今天告诉Sinar。
卡姆西亚进一步评论说,除了渴望找到自由之外,导致他们离家出走的原因是家庭的不和谐。
她补充说,离家出走的行为是为了追随朋友或爱人、与家人产生误解、年纪小就找工作、缺乏家庭关注以及对学习缺乏兴趣。
此外,她说,儿童因事故失踪的比例高达0.83%。
她说,这涉及到山体滑坡、溺水、在森林里迷路或被鳄鱼吃掉等自然灾害。
她解释说,失踪类案件占案件总数的2.16%。
Siti Kamsiah表示,在犯罪受害者类别中,记录在案的数字约为0.04%。
她说,这类儿童是不负责任的人对他们父母的报复和愤怒的受害者。
她说,在涉及绑架的类别中,被绑架的儿童据信遭到了嫌疑人的虐待和杀害。
她说,尽管这一类别的数字是最低的,但认真对待儿童成为犯罪受害者的案件至关重要,并补充说警方总是优先考虑并密切关注这些情况。
她说,1.39%的未成年人是被监护人带走的。
“当母亲、父亲或监护人离家出走时,通常是因为在照顾孩子的问题上存在分歧。
她补充说:“它还涉及到在一方涉嫌带走孩子并逃跑的情况下要求孩子监护权的权利。”
她说,4.15%的儿童失踪案件原因不明。
“沙捞越的一个例子是,一位母亲醒来发现她六岁的儿子不见了。
这位母亲怀疑她的儿子掉进了河里,因为这个住所是一所水上的房子。
“没有入侵的证据,也没有任何一方提出赎金要求。事实上,没有目击者可以证实这一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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