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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赛义德·萨迪克的定罪是一种恐吓——Pas议员

吉隆坡——槟城国会议员拿督阿旺哈希姆说,对慕珥国会议员赛义德萨迪克赛义德阿卜杜勒拉赫曼的定罪似乎是对他退出团结政府的一种恐吓。

上个月,这位前马来西亚统一民主联盟(慕达)主席被判处7年监禁、1000万令吉罚款和两次鞭刑,罪名是教唆刑事背信(CBT)、挪用资金和洗钱。

他说:“这似乎是一种恐吓,因为当赛义德·萨迪克支持政府时,对他没有任何指控,但是当他拒绝支持政府时,他就会受到这种威胁。

“我认为这是不公平的,其他人有47起案件,金额达数十亿,但没有一起被起诉,但赛义德·萨迪克(他)只有两起案件,但他被鞭打,1000万令吉罚款和监禁,”他在最近接受Sinar日报采访时说。

前副人力资源部长指出,赛义德·萨迪克是第一个被鞭打的议员,因为类似的案件总是被罚款或监禁。

他说:“鞭刑通常是针对鸡奸或强奸等案件,但对于刑事失信或腐败,这是第一次。”他表示,尽管他不想质疑法院的决定,但公众很难不对结果产生某种感觉。

阿旺是中共中央委员会委员,他并不是第一个对这位青年领袖发表看法的人。最近,赛义德·萨迪克的前同志马来西亚正义之党青年领袖万·艾哈迈德·法沙尔·万·艾哈迈德·卡迈勒也发表讲话,不仅对他的前任表示同情,还称他为“勇敢的铁”和特殊的朋友。

11月9日,高等法院法官阿扎尔·阿卜杜勒·哈米德(Azhar Abdul Hamid)宣布了赛义德·萨迪克的判决,他认定赛义德·萨迪克面临的所有指控都成立。

这位前青年和体育部长被控教唆前无敌舰队助理财务主管拉菲克·哈基姆·拉扎利挪用该舰队100万令吉资金,犯下违反信托罪。

据称,该罪行于2020年3月6日在CIMB Bank Bhd, Menara CIMB KL central, Jalan Stesen central 2犯下,该指控是根据《刑法》第406条制定的,最高可判处10年监禁,定罪后可处以鞭打和罚款。

在第二项指控中,他被控从Armada Bumi Bersatu Enterprise的马来亚伊斯兰银行(Maybank Islamic Bhd)账户中挪用12万令吉,让拉菲克处理这笔钱。

据称,赛义德·萨迪克于2018年4月8日至21日在马来亚银行(Jalan Pandan 3/6A, Taman Pandan Jaya)犯下了这一罪行,根据刑事法典第403条,罪名成立后可判处最高5年监禁,并可处以鞭刑和罚款。

他还面临两项洗钱指控,每笔交易5万令吉,据信是非法活动的收益,于2018年6月16日和19日从他的Maybank Islamic Bhd账户转入他在柔佛巴鲁Jalan Persisiran Perling, Taman Perling的一家银行的Amanah Saham Bumiputera账户。

这些指控是根据《2001年反洗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和非法活动收益法》第4(1)(b)条制定的,一经定罪,最高可判处15年监禁,并可处以不低于非法活动收益金额或价值5倍的罚款。

在他被定罪后,赛义德·萨迪克立即辞去了穆达总统的职务,但保留了他的议员职位,因为他已经申请在上诉期间暂缓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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